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是什么

爱站 2024-10-31 19 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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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是一套用于解决域名所有权争议的程序。该机制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管理,适用于通过域名注册违反他人商标权的情况。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调...

域名争议解决机制是一套用于解决域名所有权争议的程序。该机制由互联网名称与数字地址分配机构(ICANN)管理,适用于通过域名注册违反他人商标权的情况。当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选择通过调解、仲裁或法院诉讼等方式解决。ICANN制定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UDRP),为域名争议提供标准化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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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顶级域名争议解决

目前,国际通用顶级域名的管理机构由美国商业部于1998年设立,位于加利福尼亚的互联网名称和数码分配公司(ICANN)负责管理。 如果认为域名持有人注册的域名侵犯了其在先商标专用权,当事人可以直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或按照规则规定向域名争议解决机构投诉。 随着互联网的广泛应用,因域名注册和使用产生的争议日益增多。 为了促进网络经济的发展,需要建立快速、可靠、高效的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ICANN授权争议解决机构根据其颁布的政策和规则来解决通用顶级域名争议,争议解决机构所作裁决由域名注册商负责执行,从而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了统一的域名纠纷处理机制。 争议解决程序适用于ICANN制定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其规则,以及争议解决机构制定的补充规则。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为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和使用设定条款和条件。 在注册时,该政策被视为域名注册商和域名注册人之间的注册协议附件,对域名注册人(持有人)产生约束。 一旦第三方(投诉人)根据该政策向适格的争议解决机构投诉,域名注册人(持有人)有义务加入争议解决程序。 争议裁决结果仅涉及域名的保留或转移,不涉及金钱赔偿或其他费用。 裁决由ICANN授权的争议解决机构作出,相当于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并不排斥司法管辖。 裁决结果为域名应注销或转移时,域名注册商将执行裁决,但需等待10个工作日。 如收到投诉人和域名注册人间的争议已提交司法诉讼的正式文件,则注册商暂停执行裁决,除非收到证明争议已解决或注册人诉讼请求被驳回的证据。 因此,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作出裁决后,当事人仍可向法院起诉,并及时提交正式诉讼文件,以阻止裁决的执行。 这样,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在促进网络经济的同时,为争议双方提供了有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怎么处理?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可以到当地的互联网管理部门提出仲裁处理,也可以提交有关证据到法院进行判决处理的, 对于涉及到域名侵权的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应当基于实际提交证据来进行审查认定。

一、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怎么处理?

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可以到互联网管理部门进行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判决。 域名争议是指因互联网络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而引发的争议。 从而引发的一些法律问题。 解决办法参照《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

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

第三条 域名争议由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可的争议解决机构受理解决。

争议解决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国家顶级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制订相应的补充规则。

第四条 争议解决机构实行专家组负责争议解决的制度。 专家组由一名或三名掌握互联网络及相关法律知识,具备较高职业道德,能够独立并中立地对域名争议作出裁决的专家组成。 域名争议解决机构通过在线方式公布可供投诉人和被投诉人选择的专家名册。

第五条 任何人认为他人已注册的域名与其合法权益发生冲突的,均可以向争议解决机构提出投诉。

争议解决机构受理投诉后,应当按照程序规则的规定组成专家组,并由专家组根据本办法及程序规则,遵循独立、中立、便捷的原则,在专家组成立之日起14日内对争议做出裁决。

第六条 裁决程序使用的语言为中文,但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另有约定,或者专家组决定采用其他语言的除外。

第七条 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应当对各自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诉应当得到支持:

(一)被投诉的域名与投诉人享有民事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相同,或者具有足以导致混淆的近似性;

(二)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或者其主要部分不享有合法权益;

(三)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对域名的注册或者使用具有恶意。

第九条 被投诉的域名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行为构成恶意注册或者使用域名:

(一)注册或受让域名的目的是为了向作为民事权益所有人的投诉人或其竞争对手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四)其他恶意的情形。

互联网的域名是关系到相关网站是否可以正常运转和工作的前提,对于域名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争议的原因来进行合法的界定,浮点到严重的侵权行为的,是可以按照侵权责任来进行判决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我国域名争议解决机制

域名注册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解决域名争议。 该争议机制是准强制性的,域名持有者必须参与域名争议解决程序。 中立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负责解决域名争议,其裁决只涉及争议域名持有者信息的变更,裁决的法律效力低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等。 国内外的实践清楚地表明,域名争议解决机制对快速解决域名纠纷,减少当事人讼累,降低法院工作压力将发挥难以替代的作用。 今后在域名争议解决方面,CNNIC还会授权多家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以提供给注册用户选择。 这样既可以扩大用户的选择范围,也可以使这一领域更加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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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爱站本文地址:https://www.awz.cc/post/3197.html发布于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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