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网上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为在网上抢占先机,常常会选择在海外注册域名。这种做法是否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呢?从法律角度来看,海外域名注册本身并不能直接保... 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下,网上商业活动日益频繁。企业为在网上抢占先机,常常会选择在海外注册域名。这种做法是否能够有效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呢?
从法律角度来看,海外域名注册本身并不能直接保护企业的商标权。商标权是一种领土性权利,只有在该国家或地区获得注册,才能在当地获得法律保护。企业的商标只在中国注册,而在海外注册的域名使用该商标,仍然可能会侵犯当地其他企业的合法商标权。
不过,海外域名注册也不是完全没有任何作用。它可以用作预防性措施,避免其他人抢先注册自己的商标作为域名,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网上商业活动。海外域名注册也可以用作监测工具,及时发现可能的商标侵权行为,为后续维权提供依据。
企业在海外注册域名时,务必先做好商标注册的工作,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法律保护。还要密切关注同行业内的域名注册情况,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只有采取综合性措施,才能真正实现商标在网络空间的有效保护。
品牌保护和域名注册有什么直接关系?
品牌保护是指有关品牌的商标、域名、专利等保护。 域名注册也是品牌保护的一种,注册品牌域名以及与品牌相关的域名,防止被他人抢注,或被他人仿冒,做一些仿冒网站,以防品牌声誉以及流量的损失。 一般做域名保护可以从以下几点做起:1.首先,主流的通用/等肯定要保护的,如果被人抢注了建议企业回购回来,对企业长远发展有利。 2.其次是国别域名,这个根据品牌的海外布局来,如果主要市场是亚洲,那韩国,日本,印度等主流国家主流后缀都要保护的。 3.品牌的近似域名,如果您的品牌依赖线上销售,可能有人注册近似仿冒您的官网比如xiaomi和xiaoml。 4.产品域名,如果您有特别出名的产品,那产品域名也要保护,比如华为的荣耀手机,honor就保护了
如何协调域名与商标的法律冲突
为了解决域名与商标特别是域名与驰名商标的法律冲突,我国司法实践中采取以保护善意域名注册人合法利益为本位的“合理保护主义”。 合理保护主义是在综合考虑域名注册对驰名商标的实际影响,以及域名注册人注册相关域名的主观意图与注册后的客观行为是否可被确定为存在“恶意”后,才能确认相关的域名注册是否构成对商标的侵害。 可以说,合理保护主义是一种较为现实、可行的原则,有利于为国内外企业创造在网络环境下公平竞争的法律环境。
什么是商标?什么是域名?二者有什么区别?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志,商标和域名都具有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都具有广告宣传的功能。但是,域名和商标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下列几个方面:
(一)两者适用的对象不同
商标是用来标识商品或服务的,只能用在商品或服务上;而域名是用来标识计算机用户的,计算机用户不是商品。
(二)两者标识性的基础不同
商标的标识性源于其显著性,当不同法律主体生产或经营的商品或服务根本不同时,二个或二个以上完全相同的商标可以同时获得注册。
域名的标识性是由它的唯一性保障的。 不论法律主体从事的业务属何种类,也不论是否分别处于不同的国家或地区,都不能注册相同的域名。
(三)两者排他性的基础不同
已注册商标在不同种类的商品或服务上,或在申请商标注册的地域范围之外,或是超出注册的有效期,其排他性灭失。
已注册域名只要按时缴纳维护费就可以在全球范围内,无限期的与所有已注册或将注册的域名相排斥,既无地域性也无时效性。
(四)两者取得的原则不同
商标取得的原则因国家而异,有的国家采取注册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用使用在先原则,有的国家采取混合原则。
域名采取注册在先原则,不先注册就不得在因特网上使用。
(五)两者的分类原则和基础不同
商标注册机构在申请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时,要求其按照相应的分类标准,明确记载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所要标识的商品或者服务种类。
除因申请人的本身法律属性而在选择顶级域名或二级域名时受到限制外,域名注册申请人无须申明其经营活动的内容,更不需要明确记载商品或服务种类。
(六)两者获得途径不同
商标注册是由各国或地区的专门机构各自依据本国或地区法律独立进行。 商标注册的审查仅以国家或地区为限,存在着处于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拥有相同商标的可能性。
域名注册由处于不同国家的注册机构各自独立进行。 只有当有关域名尚无人注册时,该域名才能被注册,因而每一个已注册域名在全球范围内是唯一的,不存在不同国家的法律主体存在同域名分别主张权利的情形。 如有任何疑问欢迎咨询【超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